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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乘风破浪的你:暑期社会实践报名开始啦!

湖南师大青年传媒 湖师小团子 2022-07-29




活动主题




小我融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活动时间



2020年7月—9月






活动内容



1.“精准扶贫,决战脱贫攻坚”扶贫攻坚到村到户活动。鼓励学生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活动,宣讲精准脱贫有关政策,在疫情低风险地区可以开展政策解读、实地调研、技能培训、医疗扶持、电商带货、就业服务、资源对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等活动,协助当地村镇建立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贫困档案与帮扶体系,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振兴乡村,助力科教兴村”大学生科教文卫下乡活动。结合我校教师教育特色,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以“云支教”“云访谈”等网络形式,深入乡村开展支教活动,开展教育关爱活动;通过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多种形式为留守儿童提供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向当地村民传播科学技术、金融常识、环境治理等知识;开展艺术创作、全民阅读会、文化普及宣讲等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普查、流行性疾病防治、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等活动,提供爱心医疗服务。 


3.“同心战疫,勇担时代重任”大学生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校团员青年主动向所在地区团组织、社区报到,投身当地社区防控排查、社会秩序维护、疫后心理疏导、医护子女辅导、便民利民服务等志愿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宣传当地抗疫感人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为战胜疫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4.“扎根基层,关注民生百态”大学生国情考察活动。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云调研”“云组队”等多种形式深入祖国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真正地了解国情、关注体察民生,对社会热点问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社会发展等进行探索研究,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或科研论文。校团委将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调研实践活动,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5.“深入群众,共话民主政治”红色论坛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和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90”党员回信精神为重点,结合阅读“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访谈实录,鼓励同学们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形式,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等形式的红色论坛活动。 


6.“创新理念,挑战青春梦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与疫情期间的热点“云”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包括撰写商业计划书、组建创业团队,实践商业运营等,有条件的可以注册公司,积极开展相关业务,为大学生真正步入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双创”氛围。 


7.“传承经典,倡导文明风尚”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挖掘家乡传统文化因素,深入学习民间音乐、美术、戏曲和传统手工艺等项目,以文字、视频等形式呈现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着眼倡导文明生活风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引导基层群众革除陋习不吃野味,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8.“服务家乡,贡献青春力量”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前往所在家乡政府机关、基层团组织、街道社区报到,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社区报到、兼职锻炼等为主要方式,帮助大学生深入家乡风土人情,历史渊源,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 






参与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自愿方式开展社会实践。






具体安排



(一)宣传报名 

1.宣传发动

各学院应制定本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利用微信公众号、QQ等网络平台,制作发布海报、视频等方式,进行相关宣传发动。

2.组队要求

(1)以保证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各团队/个人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在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线上为主,低风险地区线下为辅的模式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和个人项目均不允许跨县、跨市、跨省开展线下社会实践。具体实施情况由各学院团委、团队指导老师和团队负责人严格审核和管理。  

(2)团体项目鼓励线上“云组队”:各学院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不少于2个。每个实践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

(3)学生可以多种形式组建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尤其鼓励学生以团支部、学生骨干组建特色团队,如“支部书记团”“党员团”“博士团”等。 

(4)鼓励实践活动做专、做精、做深,每个团队限申2个专项活动(红色论坛活动除外)。 

(5)凡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成员必须告知家人,并购置相关保险,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立项。 

(6)个人项目可借助网络资源平台协助调研;借助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授课辅导,与所在地社区沟通,寻求合作助力。 

(7)根据项目内容,突出项目特色,自拟正面、健康、积极向上的团队/个人项目名称,副标题统一做以下要求: 

 “湖南师范大学”+“团队性质”(院、系、党团支部等)+“实践地点(或接收单位)”+“社会实践团(远征团、国情考察团、社会调研团、科研实践团、创业体验团、就业体验团)”。其中,实践地点为本省的用“××市(州)××县”,其他省份的用“××省(市、自治区)××市(县)”,可具体到乡、镇、村或学校、企业等。范例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学院赴衡阳市暑期社会实践团 

湖南师范大学××学院××支部科研实践团 

湖南师范大学××学院××系(或党支部、团支部)赴邵阳市城步县暑期社会实践团 


(二)项目立项 

1. 项目初审

各学院分团委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于7月17日12:00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unnuxtwsjb2019@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各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各申报团队须按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名,其中附件2需为学院PDF盖章扫描版。 

2. 学校复审

7月20日前,校团委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项目进行公示。复审通过有线下实践的项目在公示一周内上交实践地接收单位的确认回函(附件5)扫描件至校团委。

3. 项目变更

凡更改团队实践地点或团队名称,须通过电子文档告知校团委。  

4. 活动培训

各学院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所有团队成员的安全、纪律、相关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会议,强调社会实践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 

5. 所有参与人员均需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件3),且签字部分需由学生本人手写,并将扫描件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各学院团委审核后留存备查。


(三)活动开展 

1. 所有团队活动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暑假期间,按照实践计划完成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2. 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团队要注重成果积累;队员须撰写实践日记,记录实践过程和心得体会。 

3. 实践团队要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即每天向所在学院的安全联络员汇报安全健康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学院安全联络员取得联系。 

4. 实践团队要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所为进行展示、分享,全方位宣传社会实践成果。特别要注重当地媒体的宣传报道,提升在当地的影响力。 

5. 鼓励学院与实践地签订“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附件9)。


(四)总结上交 

1. 各实践团队应于实践结束后10天内将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3M)打包发送至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专用邮箱 hunnuxtwsjb2019@163.com 和学院团委相关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 团队+总结材料”。其中,每个团队的所有文字材料须整理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之内,正文基本字号为“宋体小四”,行距为单倍行距。 

2. 上交材料

(1)团队总结表及总结报告各一份(详见附件7,总结报告不超过2000字);

(2)线下实践接收单位评语(附件6);

(3)所有队员的“社会实践个人登记表”(附件8);

(4)队员优秀实践日记(4—6篇);

(5)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的实际内容的照片4-8张,分辨率在1280×960左右,存为JPEG格式。

(6)媒体宣传材料。主要包括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链接列表,各媒体报道须注明新闻标题、媒体名称、报道日期、版次或栏目等;

(7)其它有代表性的实践课题成果,如实践中完成的社会观察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 


(五)成果汇报 

鼓励各实践团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统一要求采取合适形式,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开展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图片及视频展播等形式的成果展示及交流活动,让更多同学切实了解社会状况,共同感受社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六)评优表彰 

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设“优秀组织单位”、“十佳(优秀)实践团队”、“十佳(优秀)指导教师”、“十佳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优秀者参加湖南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循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要求,严格落实《湖南师范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安全预案,指定安全联络员,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等,安全完成实践活动。 

2. 社会实践与专业见习、研习(含教育见习、研习)相结合,由学校出台相关规定和具体方案,校、院团委认定学时,由教务处、教务办认定成绩和学分。(具体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3.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决定》(校行发学生字〔201015号)文件精神,积极整合资源,认真指导服务。

4. 各学院要坚持“增长才干、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工作中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化技能,深化社会实践的育人效果,又注重引导学生服务社会,为实践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活动效益。 

5. 各学院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树立湖南师大良好形象。 



具体文件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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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 | 技术部 赵泽龙

责编 | 新媒体部 曹颖

审核 | 何芸恬 姚雨辰

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传媒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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